“内控更应是企业的内生需求,不应只是外部监管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邓舸说,针对当前上市公司内控建设存在的问题,部分上市公司需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监督工作、提高内控信息披露质量。为此,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内控信息披露要求,持续改进内控体系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内控体制的规范实施,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上市公司质量。
在本次论坛上,北京证监局副局长陆倩表示,不断完善内控是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上市公司应以内控为抓手,强化风险管理。上市公司做好内控和风险管理,需要做到3个提升、4种关系,即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意识、内控质量以及内控缺陷整改落实效果;处理好借鉴经验与立足自身发展、传统内控方式和新型内控方式、职业道德与内控制度、静态内控与动态内控的关系。
迪博公司董事长胡为民表示,从目前内控实施的效果来看,强制实施内控与风险管控的上市公司能力远优于非强制实施的上市公司;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来看,内控水平良好的公司去杠杆、降成本、去库存效果远优于内控评级为B以下的公司;从企业价值创造视角来看,内控水平较好的公司其股票收益率越高。因此,胡为民建议中小板和创业板应尽快实施内控系统规范,相关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对企业内控监管,同时企业应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提升风险防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