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培育资产评估行业增长新动力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06/12/2017 09:50|点击量:58

        近日,财政部颁发了《办法》。这是继2016年7月2日《资产评估法》颁布之后资产评估行业发生的又一件大事。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而出台的管理制度,将为资产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第一,《办法》的发布是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法》的重要举措。

        此次《办法》的正式发布,对于理顺评估行业管理体制、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促进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第二,《办法》为构建新形势下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架构提供了蓝图。

        《办法》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接受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不得从事损害资产评估机构合法利益的活动,同时以较大篇幅强调了资产评估机构的自主管理。这可以说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再次明确了资产评估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依法负责全国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地方资产评估协会依法负责本地区财政部门监管的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

        《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对财政部门如何实施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规定,延续了监管改革的思路,强调事中事后的监管。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检查,不仅包括年度检查,还有必要的专项检查。同时,《办法》还细化了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资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投诉、举报机制。可以说《办法》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监管原则,对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办法》对新形势下资产评估行业的立体化管理设计了完整的架构,将有利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三,《办法》为促进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多元化发展创造了机会。

        《办法》指出,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只需符合《资产评估法》规定的条件。这为同时具备资产评估资质和其他专业评估资质的综合性评估机构的出现创造了条件,也使得评估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具有双重或多重职业资格的评估专业人员的“挂名”或“兼职”问题迎刃而解。

        《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仅充分体现了国家简政放权和深化改革的精神,也充分体现了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开放包容的管理原则,将对评估行业未来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并推动评估行业更加健康繁荣地向前发展。

        第四,《办法》为解决评估行业重点关注的一系列问题指明了方向。

        《资产评估法》出台后,评估行业对部分条款的理解还存在分歧或感到困惑。《办法》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在资产评估专业领域内的实施,系统全面地提出了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规定,对资产评估行业重点关注的问题提供了解决办法或指明了发展方向。

        《办法》完成了新形势下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架构的设计,对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力创造了条件。《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现在又有了财政部门颁发的配套制度,资产评估行业将迈入一个充满希望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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