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评估准则(2017版)》征求意见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07/01/2016 09:48|点击量:111
近日,国际评估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uncil,IVSC)在官网发布《国际评估准则(2017版)》(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2017)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球资产评估行业广泛征求反馈意见。
一、准则修订情况
《国际评估准则(2017版)》在2013版准则结构的基础上做出重大调整,目前准则内容包括:简介、IVS框架、基本准则、和资产准则。基本准则包括:IVS 101工作范围、IVS 102调查与合规、IVS 103报告、IVS 104价值类型、IVS 105评估方法。资产准则包括:IVS 200企业及企业权益、IVS 210无形资产、IVS 300机器设备、IVS 400不动产权益、IVS 410在建不动产、IVS 500金融工具。
具体调整包括:1.2017版准则通篇为强制性条款,删除了2013版准则中一切指导性内容,包括评估指南和技术性文件。2.对价值类型和评估方法进行更细致的解释和规定,并单独设置IVS 104价值类型和IVS 105评估方法两大章节。3.将2013版准则中的IVS 102实施改为IVS 102调查与合规,强调了评估实践中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性。4.在IVS框架部分第一条增加准则应用说明,并增加“评估师”和“特例与背离”释义,同时删除价格、成本、价值、市场、市场活跃度、市场参与者、实体特定因素和资产合并释义。5.根据2013版准则资产准则顺序重新进行编号,调整准则内容结构,并将各项资产准则中的注释部分进行梳理,纳入准则之内。
二、征求意见
现IVSC针对《国际评估准则(2017版)》面向全球广泛征求反馈意见,准则原文和意见反馈要求请参考IVSC网站:https://www.ivsc.org/news/article/160408-international-valuation-standards-invitation-to-comment。准则征求意见分两阶段进行,请将对准则简介、IVS框架、IVS 104价值类型、IVS 105评估方法和IVS 210无形资产部分的反馈意见于2016年6月30日前发送至中评协联系人邮箱,对准则其余部分的反馈意见请于2016年8月15日前发送,中评协将对意见进行汇总并统一反馈至IVSC。欢迎行业专家和评估机构积极参与,踊跃提供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