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返还会费金额计算方法的补充说明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02/18/2016 09:42|点击量:5
经征求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理事意见并表决通过,将以前年度会费结余的一部分返还于各机构。返还额为各机构2013年、2014年、2015年上缴我会团体会费三年平均值的50%。上缴我会团体会费是指:团体会费总额扣除上缴中注协、中评协50%后的金额。
计算公式:
返还额= (2013年团体会费+2014年团体会费+2015年团体会费)/3*50%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