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决定》)为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路线和方针。通过一段时间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体会,感到《三中决定》中有很多地方也直接和间接与我国评估行业发展密切相关。认真关注并努力开发和挖掘,其将能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当然也必然会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
一、可能为评估行业提供新的发展机会的认识1.在《三中决定》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部分,不论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还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都必然要涉及资产评估,尤其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要涉及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混合所形成的“国混非”和“非混国”的混合经济体,以及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和外资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多种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发展这些混合所有制经济所涉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就必然要产生大量的产权变动的资产评估业务的需求。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同时,“在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这意味着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内的企业员工持股计划(ESOPS)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而发展ESOPS就要涉及对有关的股票期权、公司财务核算、职工福利政策、以及所得税政策等方面对期权公允价值的计量和评估的需要。之前,这些ESOPS业务在国内虽有少量的企业在应用,但并没形成规模而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制度,也没有要求对其开展价值评估的业务。然而,境外的ESOPS实践已证明,实施ESOPS的重要内容之一就必须对企业员工持股涉及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ESOPS的价值评估已构成评估行业的常年业务之一。因此,随着国内发展ESOPS的同时,其也必将给资产评估行业增加新的业务需求。
2.在《三中决定》的“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部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建立“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都与资产评估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虽然在城市建设用地市场中涉及的评估是重要的传统评估业务需求和市场,而在乡镇建设用地市场中所涉及的评估将更多的是属于新的评估业务和潜在的评估市场需求。同样,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都会产生涉及大量的金融资产评估和高新企业价值为主要对象的资产评估业务和市场需求,其中的金融衍生产品的评估和知识产权的评估不仅是属于新的评估业务需求和市场,而且也是有着很大的潜在评估市场。
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中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要落实这一部分的改革目标,就需要充分发挥包括资产评估、会计等在内的专业组织的作用为其提供专业服务,因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的实现也是需要发挥与市场密切联系的纽带和中介的积极作用。
3.在《三中决定》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分,其中的“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也都与资产评估有关。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中,要“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不仅就要对全国的资产负债表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的项目的具体数据进行计量和测算,也需要对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进行定量核算,而对这些具体数据进行计量和测算,除了部分可以通过会计核算实现,更多的是需要运用评估等新的经济计量方法进行评定和估算,资产评估本身的功能和作用在客观上能在实现经济活动中正确衡量和体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量、保护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等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中,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和“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这些也都是资产评估行业能提供服务,发挥专业服务作用的地方。因此,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中,不仅意味着将产生资产评估的新业务需求,也可能存在较大的评估潜在市场。“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鼓励政府部门购买评估专业服务将是一个很大的可拓展市场。由政府购买方式形成的包括评估在内的 “服务外包市场”必将存在巨大的“潜在收入”(纪益成,2013)。4.在《三中决定》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在“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也都直接或间接与资产评估有关。如在“完善税收制度。”中,无论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还是对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的税制改革和环境保护的费改税,几乎每一项的涉税改革都与资产评估相关,并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涉税评估的业务。尤其是贯穿在整个“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的过程中,对应税房地产的财产税将可能需要实行按计税评估结果进行征税。尽管目前这种计税评估还只是一种潜在的市场,但是,当我国的房地产税制改革完成后,对房地产财产税的税基评估更将形成一个巨大的税基评估市场。又如在“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实现“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过程中,就分别涉及预算的编制科学性、预算执行效果,以及有关过程的透明度等内容,从而形成对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的需求和为适应权责发生制的政府会计制度对公共部门的资产评估等新的评估业务需求,进而为资产评估行业带来新的非估值业务的机会。
另外,在 《三中决定》的“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部分,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中也会分别涉及对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的使用权、农户承包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及农村土地的其他用益物权的评估等;在 《三中决定》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部分,“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 中也会出现由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我国企业的“走出去”等所带来的涉及新的中外合作、跨境投资与并购等需要的、可观的评估新业务;在 《三中决定》的“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部分,“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中也必然会涉及对文化产业的企业价值、文化企业的著作权的评估,以及与发展文化产业相关其他资产评估的业务和市场,其中,对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科学合理的使用所涉及的价值评估都是属于新的评估业务和市场;在 《三中决定》的“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部分,“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中涉及的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对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补偿价值,以及节能减排,防止环境污染和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发展低碳经济等等,也都需要对环境与资源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计量和估算,这些都必将为资产评估带来巨大的、甚至是全新的评估业务和潜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