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汪海粟:资产评估要有所作为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01/07/2015 13:00|点击量:3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粟

  针对当前中国所有制结构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做出了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决定,并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为此,有必要重新认识当代中国优化混合所有制的理论误区和实践困境,进而思考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

  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困境

  在这些年的混合所有制改制过程中,我国遭遇了一系列困境。

  第一,引进海外投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遭遇自主创新困境。在与国外合作的过程中,涉及产权、界定、方案的设计和再造都有不对等性。

  第二,利用海外战略投资形成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遭遇甄别困境。混合所有制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引进战略投资者时,无形资产的价值评定问题。

  第三,引入民营成分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遭遇行政强制困境。近年来,国企改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动作,这显然违背了市场游戏规则,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四,管理层收购。实行管理层收购时没有构建基本的限制性条件。管理层收购遭遇评价问题。

  第五,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量改革,而不是存量改革。

  央企改制后常出现的国家一股独大的混合所有制遭遇治理困境。

  第六,国有股可以从企业中退出,参股时应在企业中扮演什么角色?

  深化改革需持续创新

  无论不同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产权混合,还是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混合,都不是新鲜事物。现在重提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要克服既有各种混合所有制形成机制和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寻求符合中国国情的混合所有制的体制和机制创新。

  其一,新型混合所有制必须符合让市场规律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本要求。其二,新型混合所有制必须认识和化解转型经济中客观存在的利益多元化与产权模糊化的矛盾。其三,新型混合所有制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

  资产评估行业应参与改革方案设计

  随着市场经济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评估行业应该会有足够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这既是评估行业服务对外开放和体制改革历史贡献的惯性使然,也是当前我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惠民生的经济新常态的需要,更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科学技术和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作为市场经济中起基础作用的、与律师和会计师三足鼎立的评估行业,必须在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有所作为。

  参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为了追求不同性质资本间形式上的交叉持股,而是通过包括交叉持股在内的不同产权融合方式,发现不同资本持有者在特定领域中的比较优势,进而通过相关利益各方的平等协商,形成公平界定各方权利和责任的契约,并据以构建行之有效的商业模式。

  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专业评估服务。我国混合所有制实践遭遇的各类困境无不与产权各方对合股或合作企业的资产结构、收益贡献和产权定价争议有关。当前,自然垄断行业中,国有企业将部分股权转让给非国有企业的案例表明,客观公正评估企业股权价值成为混合所有制能否有效推进的关键环节,注册评估师在涉及该类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重新诠释资产评估活动。随着国有经济成分在国民经济中相对下降,以及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资产评估业形成了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并存、鉴证业务和咨询业务并存、改制业务和重组业务并存、国内业务和跨国业务并存的格局,而且在特定的时期、地区和条件下还显现出此消彼长的态势。

  第二,科学处理资产评估信息。在互联网时代,资产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具有以下特点:既有卖方信息,又有买方信息;既有宏观信息,又有微观信息;既有经济信息,又有技术信息;既有定性信息,又有定量信息;既有内源信息,又有外源信息;既有免费信息,又有收费信息。

  信息时代的资产评估活动或多或少陷入了海量信息的陷阱。

  如何在有限时间、有限资源和有限智力的约束下甄别和使用有效信息已成为资产评估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在实践操作中,我们不得不在动态与静态、有限理性与信息缺失、交易费用与管理费用间寻求利益相关者可以接受的平衡。

  第三,科学认识评估路径。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曾就“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划分以及评估目的与评估方法的关系进行讨论。虽然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已接受了两种“价值”的解释,但3种评估路径间的关系依然是资产评估界面临的难题。

  尽管3种路径均受结构、市场和预期的约束,评估结果在既定条件下具有结果趋同的可能性。但约束的性质、范围和强度仍然存有差异。关于结构,既有价值结构和实体结构之分,又有内部结构和外部结构之分;关于市场,既有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之分,又有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分;而关于预期,既有卖方预期和买方预期之分,又有理性预期和非理性预期之分。显然,有必要理清3种路径与多重约束间的关系,进而使资产评估的认识路线更清晰、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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